主题: 今日话题|中国女孩到底有没有“穿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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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8/14 10: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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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大街上可以看到清凉的热裤、低胸的吊带乃至不穿内衣的女性,错误理解为,中国女性实现了彻底的“穿衣自由”,这本身就是浪漫化的想象。




特约作者 | 熊志

这两天一篇题为《祝中国女孩早日拥有穿衣自由》的文章火了。文章指出,中国女性没有“穿衣自由”——衣着性感暴露,便会遭到路人异样的眼光,或者同性异性的低俗玩笑。女孩的身体是自己的,穿什么应由自己决定。

尽管“一个女孩,无论拥有什么样的身材和肤色,在穿衣服这件事上都可以受自己的自由意志支配”的观点,看起来相当政治正确,但该文章还是引来了潮水般的攻击。那么是否如批评者所言,中国女性早就实现了“穿衣自由”?

想要穿衣自由,就无法隔断外界评价

在讨论之前,有必要先厘清下“穿衣自由”的概念,网上有人对此解释为:

夏天来了,无论胖女孩还是瘦女孩都可以无所顾忌地穿裙子的自由,是穿吊带的女孩子不会再被异样眼神打量的自由,是没有那么多议论,没有那么多设限,想怎么穿就怎么穿的自由。

以这个解释为参照,可以发现“穿衣自由”至少有两个层面的因素:其一,女性的自由意志;其二,来自外界的社会性评价。这个外界可以是路上的陌生人,当然也可以是身边的亲朋好友。

“穿衣自由”之所以引起争议,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准确的概念界定,导致一些人将它绝对化了——认为“穿衣自由”不仅是女性的自主和自决,也不仅是“不会受到他人的限制和阻止”的自由,甚至还是一种“不会遭到言语、行为以及任何形式的评价”的自由。




然而,在现实中,免除外界一切评价的自由,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而现实中,对清凉暴露的女性穿着,触发的讨论未必全是龌龊不堪的。

比如文章提到的马思纯的例子,类似“领口过低”、“虎背熊腰”的声音,更多是基于身材的审美建议,它未必是赤裸裸的冒犯。

即便是在风气相对更开放的美国,卡戴珊家族姐妹们大胆的穿衣风格,历来也是八卦杂志热衷讨论的话题。


卡戴珊家族

所以,要理解“穿衣自由”,首先得对社会评价进行甄别。把所有基于衣着的评头论足,都当做对女性的恶意,其实也是树立了一个假想敌。而将“穿衣自由”扩大化理解为该有任何言语评价,从另一方面看,也是对他人言论自由的一种侵犯。

有意思的是,不久前多个地方联合出手,整治赤膊光膀等“北京比基尼”行为,可见在法律规章层面,即便男性也没有绝对的“穿衣自由”。而且,对男性尤其是程序员“直男”式的典型穿着,比如格子衬衫,同样存在着“土”、“屌丝”等源自女性视角的社会评价,只是很少会有男性觉得它是一种对“穿衣自由”的侵犯。

在这点上,不该有男女双重标准。

但也要承认中国女性的的“穿衣自由”依旧不完整

一些人觉得,随着观念的开放多元化,中国女性的确能够更加大胆地穿衣了。在杭州等地的网红街拍广场,可以看到很多穿着清凉吊带或Bra Top的女性,她们自信地面对镜头,展示自己的美好身材。对“中国女性没有‘穿衣自由’”的批评,很大程度也是源于此。

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中国女性彻底实现了“穿衣自由”?答案依然是否定的。

正好这两天,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中的演员热依扎,在机场穿着性感低胸装的照片引发很大争议。迫于舆论压力,热依扎不得不在微博上道歉,“对不住!碍眼了!”




热依扎道歉,当然不是受到关于身材、衣品讨论的影响。类似的争议中,真正让广大女性感到不适的,恐怕还是那些审美层面之外的刻板评价。

比如对性感暴露的着装,外界很容易将它和“骚浪贱”等歧视侮辱色彩的词汇划等号。类似逻辑还可以延伸,就好像对经常出入酒吧,或者文身的女孩,往往会有生活不检点、性开放的偏见。

在男权的观念偏见下,对女性“穿衣自由”的阻击,不仅会站在道德风化层面,将穿衣的保守程度和所谓的妇道、女德挂钩,还会通过一些原始的性冲动,来反制“穿衣自由”。比如微博或者论坛中,那些性感的照片下面,经常会看到“我好了”之类油腻恶心的跟帖。

这类猥琐的社会评价,不同于女性对男性直男癌穿着的指责。“土”和“屌丝”,更多是审美层面的评判。




而上述超越审美的侮辱、歧视言论,则源于两性不平等,带着浓厚的道德色彩,它实在在地对女性构成了冒犯,并成为女性自由意志无法实现的重要因素。

如果我们没有对热扎依性感照片下的污秽留言视而不见,如果我们承认类似观念和言论在今天依然有市场,那就得看到,女性的“穿衣自由”依旧是不完整的。

“荡妇羞辱”背后的性别偏见依旧很深

可能很多人没留意到的是,在《祝中国女孩早日拥有穿衣自由》这篇文章出炉前,该作者曾撰写了另一篇平衡性的同题文章,题为《我想对那个男孩说些话》,作者告诉男孩,“你可以涂水乳,贴面膜,可以在出门之前化一个精致的妆容,怕晒黑那就大大方方撑开遮阳伞。”

但这篇文章没有火起来,在“穿衣自由”的文章引爆舆论后,作者再次刊发,它同样没有火起来。可见在今天的舆论场,围绕女性的自由和地位,依旧是最敏感而脆弱的部分。

这种敏感导致很多人不愿意承认,男女的确还没有实现彻底的平权,以至于将大街上可以看到清凉的热裤、低胸的吊带乃至不穿内衣的女性,错误理解为,中国女性实现了彻底的“穿衣自由”,这本身就是浪漫化的想象。




观察女性的社会地位,永远应该直视木桶的短板。关于这点,不妨可以搜索下过去关于女德班的新闻。对女性三从四德的教化,今天依旧有不小市场,而“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绝不离婚”的女德观念,也一定会对“穿衣自由”表示不屑一顾。

女性受到***伤害的案例中,“受害者有罪论”更是老生常谈的论调了,它将焦点转移到女性性感暴露的穿着上,错误归因,引发女权人士和男权偏见论者的阵阵撕扯。

“荡妇羞辱”这个词的存在,就准确地概括出了女性的真实处境。所谓“荡妇羞辱”,是指女性的某种性别行为或性欲,被认为是背离了传统的性别期望,或者被认为是不自然的。




传统的性别期望,以及将这种性别期望和道德风化紧密捆绑的逻辑,恰恰是女性无法彻底实现“穿衣自由”的重要因素。

来自亲朋好友、社交媒体,无时无刻不在对女性进行规训,告诫她不能怎么穿,这同样不是出于审美层面,而是源自一种落后、刻板的性别角色分工。

在如此深厚的偏见面前,对一篇呼吁女性“穿衣自由”文章,真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更不谈人身攻击。哪怕它矫枉过正了,也该看到,两性平权尚未实现的前提下,为女性权益多说两句过头话,绝不是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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