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绥德爆炸案细节披露花7万元购买雷管配方十多人参与买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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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9/9 8: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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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15时许,绥德县枣林坪镇桃园村(原前石畔村)发生爆炸案件,造成5人死亡。案件发生后,绥德县公安局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的同时,及时汇报县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省厅市局先后派出工作组进驻绥德,协调指导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和侦办工作。

经现场勘查检验和走访调查,省市专家组一致认为:爆炸原因为烟蒂火星滴落到爆炸物或在制作、搬运爆炸物过程中操作不当而引发爆炸,是一起非法生产爆炸物品(雷管)引发的爆炸案件。案件发生后,绥德县公安局及时采集送检5名死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DNA,确认了死者身份信息,并于8月18日完成5名死亡人员的善后安葬工作。

8月14日,绥德县公安局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爆炸物品案进行立案侦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8.13”专案组,抽调120余名警力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截止目前,除现场死亡的5名犯罪嫌疑人外,已刑拘10人,取保候审2人,查获雷管21401枚、雷管空筒8100枚、加强帽1350g、白色粉末15000g、土黄色粉末2950g、粉色块状物1300g、疑似强酸13000g、季戊四醇包装袋(25kg装)11个。

现初步查明:2000年开始,犯罪嫌疑人郝某民向山西交口解某龙购买纸质雷管,用于自己在山西交口县回龙乡桃花村开铁矿。2017年初,郝某民在得知潼关田某明、刘某年、鲍某锋、李某谋四人需要雷管的信息后,便从山西解某龙处和山东菏泽张某贵处购买雷管转手获利。

2018年夏,刘某(已死亡)让郝某民帮忙购买雷管,郝某民通过张某贵介绍在山西张某平处购买了2000枚雷管。交易中张某平告诉刘某、郝某民自己有制作雷管的配方并留了联系方式,之后刘某转手将雷管出售,给了郝某民4000元好处费。

随后刘某与郝某民商谈制作雷管售卖获利事宜,并出资7万元从张某平处学到制作雷管的配方。郝某民分别从银川杨某锋处购买到制作雷管的化工原料,从山西解某龙处购买到雷管管筒,绥德籍王某强在网上帮刘某购买到金属帽。同年冬天,刘某、郝某民开始组织刘某为、刘某永、李某东、郝某雄四人在绥德县枣林坪镇桃园村制作雷管,并将制作好的雷管分批多次出售给山西的解某龙、渭南潼关的田某民、刘某年、李某谋和鲍某锋获利。

8月13日,刘某、刘某为、刘某永、李某东、郝某雄在非法制作雷管时引发爆炸,致5人当场死亡。至此,该案件的组织脉络和参与人员基本明了,可以确定这是一个组织架构完善、任务分工明确,集非法制造、运输、贩卖、使用爆炸物于一体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涉及山西交口、山东菏泽、宁夏银川、陕西渭南潼关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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