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新国标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等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应在购车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挂牌。
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未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上牌的,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过渡号牌注册登记,申领过渡电动自行车号牌。2019年4月15日-9月24日期间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参照过渡车辆政策执行。2019年9月24日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挂牌。
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是指:没有脚踏骑行功能,或者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等其中一项超过电动自行车限值要求的电动二轮车,不包括二轮电动摩托车。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之后将不再办理。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按照陕价行函【2006】96号文件核定的牌证工本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号牌5元/面,行驶证1元/证)。
为了方便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除了榆林市各县(市)车管所之外,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还授权全省近300个移动营业厅(逐步开通)代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服务,广大车主可以选择就近的网点预约办理。
申请电动自行车号牌前,车主须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线上预约办理网点。
榆林市第一批移动直销营业点共有13家,分别分布在榆阳区2家,神木县2家,府谷县1家,定边县1家,横山县1家,绥德县1家,佳县1家,吴堡县1家,清涧县1家,子州县1家。
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办理正式号牌时,需要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过渡号牌时需要携带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票丢失的车主填写资料时可签署《承诺书》,提交个人信息及车辆信息后即可办理。
电动自行车车牌号是根据业务办理时间,系统自动顺序生成号码,不能自编自选。请广大车主不要轻信非法中介或不良商家可以有偿办理特殊数字号牌或帮助选定号牌的谎言,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