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更新后基准地价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200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县对2015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县人民政府决定予以公布:
一、府谷县城区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二、府谷县乡镇及园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三、府谷县城区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一级:东至康复上巷,南至天府路、河滨公园、黄河路,西至中区五路,北至富康路、营盘路、天化医院、前石畔村委、城建局家属院、中心粮站、黄河机电公司、石畔路。
二级:东至文体路,南至天府路,西至富康上巷,北至石畔路;东至府谷焦化公司、化肥公司,南至氮肥厂路、天化医院,西至广润商贸、301省道,北至万达广场、县电力局;东至中区五路,南至黄河路,西至西区八路,北至营盘路、复康路;东至新府路,南至粮油贸易公司、百货公司、红城大厦,西至粮油巷,北至崖底。
三级:东至规划路、金利源公司楼盘,南至万达广场、跃进电石厂,西至神龙山公园东侧、北侧及花石峁村一部,北至高石崖第一自然村;东至新区供热公司、第四小学,南至康复路、营盘路西段一线,西至西区八路,北至西环路;东至西区八路,西至定级界限,北至营盘路,南至黄河路。
四级:东至后河川大道,南至北环路,西至府木大道,北至文景路(新府山区域)东至规划界限,南至阳瓦西路,西至纬三路、经一路,北至新府山规划界限及职业中学
五级:定级边界内的其他区域。
四、府谷县乡镇及园区土地级别范围:一级为建制镇区域,二级为建制镇以外区域。
五、本次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地价标准同时作废。
六、本公告由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