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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卫生健康局针对因病致贫的群众,按照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组成的“多重保障”政策,打出一套“组合拳”,帮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群众尽快走上自我发展和健康脱贫之路。
府谷镇付家墕村的王利军身患重病,先后辗转于西安、包头、北京治病,花费近20万元,且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在上学,家庭生活一度陷入绝境。2018年,王利军回到县城进行康复治疗,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政策要求,一方面让王利军(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内公立医院住院时免交住院押金和医疗费用,先由医院垫付,再由各报销、救助经办管理机构向医院支付。出院结算时,王利军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另一方面,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向王利军提供“四重保障”,确保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据了解,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县卫生健康局不断完善健康扶贫信息数据,强化医疗卫生帮扶,优化医疗费用报销体系,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先后开通26个“一站式”医疗服务窗口,100%延伸覆盖全县公立医疗服务机构。同时,根据病困人员病情变化,实时更新健康扶贫数据,保持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信息一致,保证慢性病管理服务、大病集中救治、签约服务等具体帮扶措施及时、准确落实到位,让更多贫困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编辑:刘佳 丁艳梅
审核: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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