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致23户农户受损!榆林破获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

  • 南湖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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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11/20 9: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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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23户种植户签订一份350亩的“高粱种植回收协议”,并承诺亩产量1200斤,秋收时,农户实收发现产量与协议中所述严重不符,平均亩产仅152斤,一查才知道该高粱种子系无名称、无标签、无生产厂家的三无品种。2019年11月9日,靖边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破获一起销售伪劣高粱种子案件,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杜某。

  2019年7月初,靖边县农业农村局向靖边县公安局移交一起案件:河北省隆化县某专业合作社法人杜某和靖边县席麻湾镇沙渠村以胡某为代表的23户种植户签订了一份“高粱种植回收协议”,秋收时村民反映,该高粱产量与协议中所述产量严重不符(经测产,平均亩产仅为152斤),请求调查。鉴于此案涉及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接案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环食药侦查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组民警经过前期大量的调查取证后,确定杜某提供的小粒红高粱种子系无种子名称、无标签、无生产厂家的“三无”品种。2019年11月初,专案组在掌握杜某确定的犯罪线索及大量犯罪证据后,决定赴河北省隆化县对其展开抓捕,经过一周缜密的摸排布控,专案组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杜某(男、满族、50岁、河北省隆化县人)抓获,并于11月9日依法将杜某刑事拘留。


  经查,2018年2月份,杜某通过朋友在网上发布了一条“高粱种植收购”的信息,远在内蒙古城川镇的男子罗某看到此信息后便联系到杜某,随后杜某赶到城川镇找到罗某,二人协商达成销售提成协议后,罗某便在网上转发该信息,几经传播后被靖边县席麻湾镇沙渠村村民看到并与罗某取得联系。罗某将杜某带到沙渠村,经过杜某的一番“考察后”便告诉以胡某为代表的23户村民,称其提供的小粒红高粱种子在正常情况下每亩产量可达1200斤左右,为让村民信服,杜某还与村民签订了一份350亩的“高粱种植回收协议”,并免费提供350袋种子种植,村民只需交每袋10元的运费即可。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罗某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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