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榆林市妇联反家暴公益广告出炉,不做家暴旁观者!

  • 起晨
楼主回复
  • 阅读:7516
  • 回复:0
  • 发表于:2019/11/26 10:58:16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府谷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邻居的哭喊打闹声你听过吗?

你是否想要上前制止,

但又觉得那是“别人的家事”?


榆林市妇联反家暴公益广告视频短片出炉,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反对家暴,不做旁观者,做制止家暴的参与者!

戳下方视频查看完整版↓↓↓



三分之一的女性在一生中遭遇过各种形式的暴力。如果你的亲朋好友被家暴,你会做点什么?如果你目睹了一场家暴发生,你是否会施以援手?


《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三年了,是时候站出来做点什么了。


11月25日是联合国倡议的“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在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全球各国都会举办各式各样的活动,例如用橙色来装点街道、学校和地标,共同倡导制止和消除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行为。



全球三分之一女性遭受暴力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数据显示,在全球有35%的妇女和女童在其一生中遭受过身体或某种形式的性暴力,大多数的暴力发生在亲密伴侣关系之间,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及其子女带来严重的身体、精神和生殖卫生问题,导致昂贵的社会和经济支出,其后果还会持续影响几代人。


在中国,妇联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暴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女性为5.5%,与10年前相比呈上升趋势。


有法可依,打人不是家务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标志着中国在预防家暴和保护受害者方面迈出了重大一步,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




家暴法规定,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暴。


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机会报案,还明确了学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等疑遭家暴时的强制报告责任。由此可见,每个公民都应有义务去管家暴这种“闲事”,而不是置身事外。


来源:榆林市妇联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